认定条件
  • 1、企业申请认证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 2、申报前三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日前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 3、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比例不低于5%。
    •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
    •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亿元,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例不低于60%;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实际经营年限计。
  •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60%以上。
  •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重置信息
一级领域 二级领域 三级领域 研究内容
认定流程
  • 1、自我评价
    •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 2、注册登记
    •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 3、提交材料
    •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 4、专家评审
    •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 5、认定报备
    •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 6、公示公告
    •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 认定流程如下图所示:
评分标准
  • 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 1、知识产权(≤30分)
    •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 (1-2分) B. 否 (0分)
  •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 4、企业成长性(≤20分)
  •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 (1)净资产增长率
    •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 (2)销售收入增长率
    •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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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自主研发: 受让、受赠和并购等: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是   
是   
是   
是   
企业成长性
企业近三年财务指标状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以企业上报税务机关的年度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中的数据为准填报。
服务内容

一、调查诊断

根据高企申报条件,企业如实填写高企申报测评表。由专业高企申报工程师进行诊断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个性化定制培育

专家一对一服务,为客户科学诊断,个性化定制培育方案。围绕高企申报进行相关知识产权布局、财税规划等;为企业增加申报成功率,尽可能确保一次通过。

三、申报辅导

1、对企业高企申报基本资料进行分析、整合和提升,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要求;

2、辅导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的编制,组织相关专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内容及财务指标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达标;

3、协助完成后续阶段工作,如初审、专家评审及财政审核等,直至甲方项目认定成功。

四、专业跟踪服务

在规范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基础上,对客户进行后期项目跟踪,进行后端信息资源对接,协助企业构建科技管理体系,充分挖掘潜在科技项目信息。

服务流程
  • 1.单位用户注册
  • 2.完成实名认证
  • 3.在线咨询
  • 4.诊断调查
  • 5.现场沟通
  • 6.分析报告
  • 7.培育方案
  • 8.方案实施
  • 9.用户反馈
  • 10.项目申报